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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事关南京共有产权房,什么人能申请?定价多少?
来源:乐居买房2023-07-19 11:58:25

南京对共有产权保障房交易又出新动作,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官网公布了《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公告,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定价及上市交易等具体细则

划重点:

适用范围

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筹建、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② 筹建方式

划拨用地集中新建、挂牌出让用地集中新建、协议出让用地集中新建、存量住房转用或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

③ 供应对象

④ 房源定价

⑤ 保障对象首次购买产权份额

⑥交易管理

相关细则:

①面积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户型设计应功能布局合理,单套户型建筑面积应当有效满足居住需求,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面积为主

面向人才和多子女家庭供应的,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存量住房转用的,不受前述套型限制。

②税费缴纳

 保障对象应缴纳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部分契税;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保障对象全额缴纳房屋完全产权建筑面积应付的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用。

③继承析产赠与

共有产权住房在未满足第十九条规定的限制交易年限前,不得赠与。但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依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限制交易年限从取得原不动产权证之日计算。

④项目收益

除政策或相关协议约定的应得收益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所得其他收益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同级财政,纳入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

无独有偶,早在6月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涉及到“满五年可按市场价买卖,不满五年回购价考虑“折旧与存款利率”等重要内容。

7月3日,深圳正式发布《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按市场价5折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自8月1日起施行,之后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事实上,共有产权房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均有试点,只是因为不同城市的流通条件不同,受欢迎的程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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