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南京讯 吴金金  1月14日,乐居财经获悉,南京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90000元,处罚事由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资料显示,南京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章龙,注册资本为37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